大不列颠之影 - 第1014章 和黑斯廷斯作对,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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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4章 和黑斯廷斯作对,要想清楚
    克拉克的马车在庄园门口停下的时候,天色刚刚放亮。
    十一月的苏格兰清晨,雾气很重。
    克拉克医生推开车门,冷风立刻灌进来,带著草木和泥土的气息,还有远处山峦传来的潮湿寒意。
    他拢了拢大衣领子,抬头望向那座隱没在晨雾中的宅邸。
    黑斯廷斯家族的庄园,比他想像的大一些,也比他想像的旧一些。
    石墙上的藤蔓已经枯黄,在风里微微颤动。
    靴子踩在碎石路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雾很浓,看不清远处,只能看见门廊下站著一个人。
    早在昨天,庄园便已经提前得知了克拉克將会在今天早上抵达的消息,庄园的老管家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
    克拉克走上台阶,老管家迎上来,微微欠身:“宫廷御医詹姆斯·克拉克爵士?”
    克拉克微微点头:“是我。”
    管家接过他的大衣和帽子,却没有立刻引他进门,而是站在原地。
    克拉克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下文,只得开口道:“弗洛拉·黑斯廷斯小姐在哪儿?我需要见她。”
    老管家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小姐还没有起床,詹姆斯爵士。”
    克拉克愣了一下:“还没有起床?”
    “是的,爵士。”老管家抬头看了眼天气:“您来得太早了,小姐通常要到九点以后才会下楼。”
    克拉克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
    他来得太早?
    他从伦敦一路赶过来,马不停蹄,就是为了儘早完成使命。
    他以为会有人迎接,会有人通报,会有人立刻带他去见那个当事人。
    可他,却被拦在了门口。
    克拉克强忍著不適:“那————那我就等等吧。”
    老管家微微侧身,让出门口:“请跟我来,您先到客厅休息,等小姐起床。”
    克拉克跟著他走进门厅,壁炉里的火烧得很旺,暖意扑面而来,让他僵冷的四肢稍稍放鬆了一些。
    他环顾四周,深色的木製家具,墙上掛著几幅肖像画,大概是黑斯廷斯家族的歷代先人。
    管家引著他穿过走廊,在一扇门前停下,推开门道:“请在这里稍候。”
    克拉克走进会客厅,客厅的面积很大,壁炉里的火也已经点著了,几张深红色的天鹅绒沙发围绕著茶几摆放,茶几上陈列著一套韦奇伍德公司出品的洛可可风格粉色茶具,旁边还放著几本杂誌。
    他扫了一眼那些书的封面,大多都是些颇受女性读者追捧的时尚杂誌。
    譬如拥有1.6万长期家庭订户的伦敦老牌女性杂誌《淑女杂誌》,抑或是以服饰和社会新闻为主的时尚短刊《女士时尚內阁,音乐与浪漫薈萃》,又或是以介绍宫廷和时尚圈名人为卖点的《宫廷杂誌与月刊评论》。
    自从时间线进入19世纪后,隨著印刷成本的下降和出版限制的逐步放宽,英国出版界的竞爭便日趋残酷,而这样的残酷竞爭也不仅仅体现在女性杂誌上。
    在评论刊物方面,亲辉格的《爱丁堡评论》、亲托利的《季刊评论》与激进派喉舌《威斯敏斯特评论》確立了三足鼎立之势。
    至於文学评论领域,《布莱克伍德》在1830年代前主要面临著《伦敦杂誌》
    的挑战,这两份出版物之间的竞爭甚至引发了一场轰动全国的著名决斗,並导致才华横溢的《伦敦杂誌》首任编辑约翰·斯科特在决斗中重伤身亡。
    而自从斯科特身亡后,《伦敦杂誌》便走了下坡路,並最终因为入不敷出导致其在1829年停刊。
    只不过,在《伦敦杂誌》停刊后,《布莱克伍德》的好日子其实也没过多久。
    因为在《伦敦杂誌》停刊的第二年,1830年,那份囊括了亚歷山大·仲马、
    查尔斯·狄更斯、班杰明·迪斯雷利、查尔斯·达尔文、埃尔德·卡特和亚瑟·黑斯廷斯的杂誌创刊了。
    不过,儘管《英国佬》创刊初期增长势头迅猛,但《布莱克伍德》依然可以凭藉多年积累的读者群和文学评论的高端定位站在文化艺术的鄙视链最顶端对《英国佬》指指点点。
    两份杂誌在最初的五年打得可谓有来有回。
    但是,奈何《英国佬》创始人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天生一双慧眼,这位帝国出版的董事会主席在替《英国佬》物色作者方面至今依然保持著令人嘆为观止的零失手记录。
    而隨著丁尼生、海涅、安徒生、雨果等一系列作者的作品接连不断地出现在《英国佬》的版面上,《布莱克伍德》的高端定位也渐渐地难以维持了。
    至於通俗文学方面,哪怕撇去亚瑟爵士为《英国佬》新引进的巴尔扎克等人不谈,单是把大仲马和埃尔德·卡特拎出来,就足够整个英国通俗文坛喝一壶的了。
    而当时间线推进到1838年,如今的《布莱克伍德》早就从当年的文学评论杂誌进化成了《英国佬》文学评论杂誌。
    现如今的英国读者一翻看《布莱克伍德》的文学评论版,上面不是在批评大仲马与卡特的作品低俗没品味,就是在替丁尼生和海涅的新作唱讚歌。
    倘若用帝国出版董事会成员班杰明·迪斯雷利先生的话来总结,那就是:“我们的目標现如今早就不是《布莱克伍德》了,那份杂誌如今不过是个吃剩饭的。”
    当然,儘管当年不可一世的《布莱克伍德》如今已经成了吃剩饭的,但吃帝国出版的剩饭在英国出版界其实没什么可耻的。
    因为吃剩饭总比偷剩饭要强上许多,现如今,可是可依然有不少廉价杂誌赖以为生的手段是洗《英国佬》的稿子呢!
    而且,即便是吃剩饭,《布莱克伍德》总归是有原创性的,並且他们依然不改有机会就要踩《英国佬》一脚的脾气,总归算是还有些文人风骨。
    可类似《宫廷杂誌与月刊评论》这样的出版物呢?
    嘖!
    他们是靠著舔帝国出版董事会的屁股来过活的!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帝国出版的董事里確实有一些可以称之为时尚达人,因为早在他们获得舰队街影响力之前,他们就经常在各类时尚杂誌上发文介绍自己的穿搭理解了。
    譬如班杰明·迪斯雷利先生,这位自恋症患者不止经常在时尚杂誌发文,而且还把自己最满意的一套穿搭形象印在了惠斯特纸牌上。
    《带有迪斯雷利形象的惠斯特纸牌》
    一迪斯雷利1820年代末参与纸牌投资生意时印刷,后投资失败並背负巨额债务並且曾有不止一位目击者声称,迪斯雷利经常会在摄政街人潮涌动时,身著蓝色双排扣长礼服,配著浅蓝色军装长裤和带红条纹的黑色长袜出现在人群当中。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穿的是皮鞋,而不是靴子。
    在当时,皮鞋通常是女士们的选择,而非绅士们的爱好。
    但迪斯雷利先生並不管那么多,他就是要穿皮鞋,就像他为了身姿挺拔会偷偷在衬衣里穿束胸一样。
    对於自己穿皮鞋引发的爭议,当时还很普通但却非常自信的迪斯雷利先生不止不觉得脸红,甚至他还颇为得意在时尚杂誌上声称:“每次我出现在摄政街,市民们都会在我经过时自发为我让路,就像摩西分开红海那般,连许多衣著体面的人也会驻足看我。我觉得就该这样!”
    如果这些时尚杂誌仅仅只是报导迪斯雷利,那尚且可以理解,毕竟他原本就是这么令人嘆为观止的傢伙。
    报导大仲马嘛,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这位胖作家虽然体型保持的不大好,但他毕竟来自巴黎那个时尚之都,而且他的品味也相当不错。
    报导丁尼生和狄更斯同样说得过去,毕竟他们一个是忧鬱的诗人,另一个则是目前英国最负盛名的年轻作家,英国民眾对於他们这样的人好奇心还是挺重的。
    但是,如果你连亚瑟·黑斯廷斯和埃尔德·卡特这样的傢伙都硬塞进去,那我们又该说些什么?
    毕竟前者曾经最爱穿的是制服,如果撇开国籍不论,他简直就像个生活在英国社会中的普鲁士人。
    而后者,后者虽然是贵族子弟,品味也马马虎虎,但是英国的贵族子弟又不是死绝了,总不能隨便抓个人就给他戴上时尚圈名流的帽子吧?
    克拉克坐在天鹅绒沙发上,手里捧著一杯已经凉透的茶。
    他倒不是口渴,只是手里需要捧著点什么。
    等的时间长了,他免不了环顾四周,最后只得耐著性子捧起面前那本《宫廷杂誌与月刊评论》。
    封面是一位穿著华服的贵妇人,看起来像是正在参加什么宫廷舞会。
    他翻了两页,都是些家长里短的社交新闻,谁家的小姐订婚了,谁家的夫人举办了茶会,谁谁谁在女王面前露了脸等等。
    或许对於许多女性读者来说,这样的消息很有意思,但是这显然吸引不了克拉克。
    於是,他又翻了一页。
    这一次,他的手停住了。
    这一页是时尚评论栏,上面的標题写著:《男士时尚穿搭推荐·第三十三期》。
    栏目的配图是一幅手绘的素描,某位绅士站在杰明街的街角,侧著身子,仿佛正要走进某家店铺。
    那个人的脸,克拉克认得。
    亚瑟·黑斯廷斯。
    克拉克的目光忍不住向下扫去。
    自本刊开设男士时尚穿搭赏析专栏以来,我们已陆续为读者介绍了迪斯雷利、大仲马、卡特先生等诸位风格各异的时尚圈名流。今日,我们终於迎来了本专栏最具挑战性的一位——亚瑟·黑斯廷斯爵士。
    眾所周知,亚瑟爵士常年从事警务工作。因此,在工作日,制服始终是他最主要的著装选择。即便在升任高级管理职务,进入內务部之后,他依然保持著极为克制的著装风格。有观察者戏称,亚瑟爵士的衣柜里大概只有三种顏色:黑色、灰色和深蓝色。
    然而,正如本刊一贯坚持的观点:真正的时尚,不在於你穿了什么,而在於你如何穿。
    亚瑟爵士以近乎偏执的克制,將极简主义发挥到了极致,反而成就了一种独特的风格。
    他的著装从不引人注目,但他本人,永远引人注目。
    以本期刊登的这幅素描为例:他身著深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內搭酒红色亚麻衬衫,配白色丝质领巾。下身是剪裁得体的深色长裤,足蹬手工定製的黑色皮靴。右手握一根银头乌木手杖,那根手杖据说是麦可·法拉第先生赠予的礼物(法拉第先生出身於铁匠世家,但这根手杖是否由他亲手打造,我们无从得知),因此亚瑟爵士用了许多年,从未换过。
    这套穿搭乍看平平无奇,细品却大有文章。领巾的选择是点睛之笔,他没有像时下流行的那样繫紧领巾,而是鬆鬆地打了个结,露出一小截脖颈。这种细小之处的隨意,却与他刻板的著装形成了微妙的张力。
    正如本刊特约撰稿人班杰明·迪斯雷利先生感慨的那样:“他不需要追逐时尚。他站在那里,就是时尚。因为时尚的本质从不止於衣服,更要看穿衣服的那个人身份气质如何。”
    “深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內搭酒红色亚麻衬衫,配白色丝质领巾————”
    他轻声念著这些字,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那个人的样子。
    他把杂誌合上,隨手扔回茶几上:“他站在那里,就是时尚。迪斯雷利那个自恋狂,居然能说出这种话————”
    克拉克摇了摇头,端起那杯凉透的茶,喝了一口。
    茶水已经彻底冷了,涩得发苦。
    他皱了皱眉,把茶杯放下,抬起头。
    然后,他的动作僵住了。
    门口站著一个人。
    深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內搭酒红色亚麻衬衫,白色丝质领巾鬆鬆地打了个结,露出一小截脖颈。下身是剪裁得体的深色长裤,足蹬手工定製的黑色皮靴。
    晨光从他身后照进来,把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
    和杂誌上的那幅素描,一模一样。
    克拉克的瞳孔猛地收缩,他下意识地站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起身的动作太快了,快到他自己的膝盖撞到了茶几的边缘,发出一声闷响。
    茶几上的茶杯晃了晃,里面的茶水洒出来一些,在他的裤子上洇开一小团湿痕。
    “亚瑟————爵士。”
    亚瑟看著他,没有立刻说话,而是从门口走进来,一步一步地,走得很慢,很稳。
    亚瑟走到他面前,在离他三步之遥的地方停下,手杖轻轻杵地:“克拉克医生。”
    声音很平,听不出什么情绪波动。
    克拉克站在那里,正要回答,然而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他站起来了。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起来的。
    他现在站著,那个人也站著,明明他与亚瑟的身高相差不算太多,可他总感觉自己仿佛矮了一截,那个人看起来似乎比他高很多。
    亚瑟略一抬手道:“请坐吧。”
    克拉克坐下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下的。
    他只知道,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那张深红色的天鹅绒沙发上。
    而那个人,同样在他对面坐下了。
    亚瑟没有先说话,他只是拿起茶几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动作看起来熟门熟路,很放鬆,就像是在自己家。
    “你从伦敦来。”亚瑟喝了口茶:“一路上辛苦了。”
    克拉克愣了一下:“还————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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