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小弟心里苦
“老大,不是我不出来。是我深知总部兄弟的龙威,这一露头恐怕小命不保啊!还求小林老大发发慈悲,让总部的兄弟枪口挪一挪。”
討饶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行,你一个人先过来。”
小林无语地答应。
什么总部?
还有,他明明是被包围的一方,却莫名有种自己作为李云龙在围剿黑风寨谢宝庆的错觉。
那汉子哆哆嗦嗦地走了上来,战战兢兢地停在与小林房间形成直角的位置,完全暴露在黑礁双子的枪口下。
他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大哥,您来视察工作啦?”
这人不是別人,正是当初买下邦德、结果被立香他们抢走了狗和百万现金炸药,又因为追查下落而被黑礁大姐头逮个正著的龙哥。
小林嘆了口气,看向龙哥道:“怎么是你?你这业务范围还挺广啊。”
在非动漫角色里,这傢伙恐怕是跟他“互动產生剧情”最深的一个了。
龙哥苦笑著躬身回应:“哪儿比得上您手眼通天吶!”
他才是真正应该想喊“怎么又是你!”的那个人。
作为一个本本分分的黑帮大哥,龙哥只盼著能过几天安生日子,平时连拿这位的名头吹牛都不敢,根本不想扯上关係。
上次巴拉莱卡那事就够他忌惮一辈子了。
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世界阴暗面大佬的冰山一角。
要不是小林当时心软,他估计就要带著全帮中高层,早早灌满水泥沉进东京湾这片混混们最热爱的最终归宿了。
那种压迫感至今还縈绕在他心头。
龙哥扫视了一圈楼上楼下的狼藉,倒也没太惊讶,淡定地指挥小弟们收拾场地,隨后恭敬地將小林一行人请进更高层的办公室。
一进去就忙不迭地翻箱倒柜,又是掏烟又是找茶叶。
他心里清楚今天肯定是有误会。
毕竟按龙哥的想像,以对面这位的身份,真要挑他一个地区黑帮的场子。
恐怕直接开台飞机撞下来都不算事儿,何苦亲自跑来动手砸场。
简直是在浪费体力,算给面子了。
小林坐下来,看著他拿出一瓶包装花里胡哨的瓶装水烧热水,又用一支比拇指大不了多少的木勺取茶叶,一看就挺贵的,不禁问道:“这也是你的產业?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就是普通社团经营的那些,这儿是我们公司总部。”
龙哥赔著笑强调道:“合法暴力团,国家发证的那种,让大哥您见笑了。还不知今天您贵足踏贱地,是有什么事儿吗?”
小林都给人家黑社会逼的,反覆强调自己“合法”身份了。
生怕拉他入伙,干什么法外的活。
小林也没绕弯子,指了指一旁渐渐放鬆下来,鬆开手的战场原说道:“我家小姑娘的家里人在你这儿留了几张借条。她发现合同上有几处漏洞,就想来协商规范一下。结果你家兄弟不仅不放人,还说要留她“过夜”。”
龙哥身后,那个最早追邦德时见过的莫西干头猛汉,和另一个在莉可莉丝咖啡厅照过面的染髮刺蝟头,带著之前接待小林的那个面相较成熟混混站著。
“大哥这种请都请不来的贵客!他泡的马子从咱这儿拿点钱怎么了?大哥是差这点钱的人吗?!”
他上前一把揪住那混混,“啪啪”就是两耳光:“你还敢扣人?风俗摊是你管的吗,你要踩过界?!找死啊!”
那混混显然还没从被约拿踹晕过去完全清醒,一脸错愕:“老大,上层的人您也没跟我说过,我不认识啊。”
其实龙哥自己也不知道小林的具体身份,连这名字是真是假都不確定,只能硬著头皮喝道:“八嘎!你什么身份,也配知道这种机密?!”
对此,小弟挺委屈的。
眼看对方越说理越亏,连家乡土话都冒出来了,小林也不在意,主动介绍道:“木下小林,一个普通的轻小说作家。对了,打了这么多次交道,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听听!你给我记住了!”
龙哥瞪了那小弟一眼,转身受宠若惊介绍道:“不敢不敢,是我们失礼,早该主动报上名的。我叫程龙,道上的朋友给面子,叫我一声暴风龙”。”
“我去,成龙?”
小林一脸诧异,忍不住脱口而出。
这名字霸道啊!
“是程龙,”
龙哥连忙笑著纠正,语气谦逊中带著几分江湖气:“不才正是龙虎豹组的组长。那个顶著莫西干头、身上有纹身的是虎山,担任二把手。
银头髮的是豹井,是我们的三把手,都是靠得住的兄弟。至於那个蠢货————”
他瞥了一眼旁边垂头丧气的男人:“是负责总部借贷业务的干部,秋元智贵。”
小林想起门外那块公司的牌匾,若有所思地问:“龙、虎、豹————所以你们才叫三兽”?”
龙哥陪笑著点头:“是的是的,外面的人也常这么称呼我们为“三兽组”。”
几句閒聊之后,气氛明显缓和了不少。
龙哥终於敢组织措辞,小心翼翼地问起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两位老大,真不怪我啊。”
秋元智贵一脸委屈,却也清楚他捅了篓子,只好一五一十的將他当时的想法全部交代出来:“一个漂亮姑娘带了个男人,拿著合同直接找上门来。一看就是借了钱还不上,不知道从哪儿傍上个有点背景的男人,仗著有人撑腰,就跑来这儿摆谱平事儿的唄!”
他说得有些激动,捂著头几乎要哭出来:“龙哥,您说按以往的习惯,我能態度好吗?那不是等著让人蹬鼻子上脸吗?再说了,我也没真想把他们怎么样,顶多就是扣下人。
有背景就多要点赎金,教训一顿放了。没背景占占便宜,威嚇一顿也就放了。您不是也说了,风俗那摊都不归我们管,我们哪敢真动人家啊?”
在樱花国,加入黑帮是一种合法的生存方式。
就像其他职业一样,有人將整个生命投入其中,视其为一份正经工作,甚至为此感到自豪。
哪怕其中掺杂著不少不人道的部分。
这就是他们的“工作”,有分工、有制度,甚至也要“遵纪守法”。
当然,长期游走於灰色地带,自然大多会控制不住干一些不合法、不正义的事。
但至少在这片土地上,这套说辞仍有一定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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