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60年代,打猎养家踹村花 - 第700章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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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进大宅院,迎面是一片影壁,砖雕的,刻著五福捧寿。
    绕过影壁,便是前院,青砖墁地,缝隙里长著青苔,东西两侧各有一株海棠,树干粗得一个人抱不过来。
    正厅的门开著,能看见里面紫檀木的桌椅,条案上搁著花瓶。
    常昆打算先去后面的人工湖查看一番。
    穿过正院,绕过一道月亮门,眼前豁然开朗。
    后花园比前院大了不止一倍,假山叠石,曲径迴廊,几株老松姿態奇崛。
    花园正中就是那个人工湖,水面不大,约莫半亩见方,形状像一弯新月,两头尖,中间鼓。
    湖水碧绿,水面纹丝不动,湖心有一座水榭,白墙黛瓦,飞檐翘角,一条石桥从岸边连到水榭。
    带路的老头姓孟,是孟家的老管家,解放前就在这宅子里当差,解放后也没走。
    他佝僂著腰,两只手抄在袖子里,跟在程杰和常昆身后,走得很慢。
    常昆走到湖边蹲下来,把手伸进水里试了试,水很凉,透著一股寒意。
    老头在后面絮絮叨叨,说小姐出事那天早上,是他第一个看见的,天刚蒙蒙亮,湖面上飘著白雾,他还以为是谁扔了一件白衣服在水里,走近了才看出来是人。
    “那小姐落水的地方,大概在哪里?”常昆回过头来问了一句。
    老头伸手指了指湖心偏东的位置,“那儿,就在水榭东边,离岸不远,大概两三丈的样子。小姐脸朝下浮著,衣裳还是头天晚上穿的那件,鹅黄色的,在水里特別显眼。”
    常昆沿著湖边走了一圈,从水榭东边走到西边,又从西边走回来。
    “湖水很深吗?”他问了一句。
    老头摇了摇头:“不深,这湖是老爷当年请人挖的,说是养鱼种荷花,不用挖太深。有一年清淤的时候我下去过,最深也就没过头顶。”
    常昆咂了一下嘴。
    一人多深,那就是说,最深的地方也不过一米七八。
    一个十八岁的姑娘,一米六几的个子,就算不会游泳,在这么深的水里,只要不乱扑腾,挣扎著也能把头露出水面。
    更何况孟晚棠从小练习游泳,水性拔尖,据说在家里的私人泳池泡一天都不用上岸。
    这样的人,会在自家的人工湖里淹死?
    常昆回过头看著程杰,他嘴角紧紧抿著,下巴绷出一道硬线,对常昆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
    那意思很明显,你现在知道这案子为什么难办了,有疑问却到处找不到线索。
    常昆把目光收回来,默默思忖,一个会游泳的人淹死在这么浅的水里,不正常,太不正常了。
    就算半夜失足落水,以她的水性,闭著眼睛都能游到岸边。
    除非她当时已经失去了意识,被人打晕了?被人下药了?还是別的什么原因。
    没有人知道,因为没有尸检。
    那位母亲不同意。
    常昆转过头看著老头:“孟小姐落水那天晚上,她干什么?”
    老头愣了一下,抬头看了看湖心的水榭,声音又低又涩:“小姐那阵子爱在水榭里待著,说是清净,没人打扰。晚饭后常去,有时候待到半夜才回来。”
    “那天晚上她也去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没人知道。”
    查看一番,实在没有任何线索,常昆让老头带他去少女闺房搜寻。
    老头在前面带路,穿过一道又一道迴廊,常昆跟在后面,打量著这座老宅子的角角落落,每一处都透著股陈旧的富贵气。
    孟晚棠的闺房很大,比常昆见过的任何一间房间都大。
    地板是松木的,光亮得能照见人影,靠窗是一张紫檀木的梳妆檯,台面镶著大理石,台上摆著银镜、银梳、银粉盒,一整套,擦拭得鋥亮,连指纹都没有。
    梳妆檯旁边是一个红木大衣柜,柜门半开,里面整整齐齐掛著几件旗袍,丝绸的,锦缎的,顏色鲜艷,鹅黄、淡紫、藕荷,都是十八岁姑娘喜欢的顏色。
    靠床是一个小小的花架,上面摆著一盆兰花,叶子还绿著,但花已经谢了,盆土乾裂,看来很久没人浇过水。
    常昆站在屋子中间,目光从梳妆檯扫到衣柜,从衣柜扫到花架,最后落在那张床上。
    床是红木雕花的,掛著淡粉色的纱帐,被褥叠得整整齐齐,枕头上绣著鸳鸯戏水。
    他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
    房间太整齐了,整齐得像没人住过。
    那个十八岁的少女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可这房间里看不到她的痕跡,一切都收拾得乾乾净净,像是被人刻意整理过。
    少女闺房和人工湖,程杰跟另外那人,前前后后搜过十几遍都不止,实在没找到线索。
    常昆前后左右细细看过,也没看出所以然,系统没有提示这宅院里有杀人犯,他只能通过自己观察来判断。
    “隔壁是什么房间?”他隨口问道。
    “是书房。”老头回答,“想看就来看看……”
    书房比闺房小一些,但陈设更加考究。
    满墙的书架,从地板几乎顶到天花板,书架上塞满了书,线装的,精装的,中文的,外文的,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书脊朝外,烫金的字体在灯下闪著光。
    常昆走进去,手指从书脊上划过,没有灰,但书的切口崭新,纸张硬挺,像从来没有人翻过。
    隨手抽出一本,是《资治通鑑》,翻开书页脆生生的,发出细微的声响,没有任何摺痕,没有任何批註,甚至连翻动的痕跡都看不出。
    把书插回去,目光在书房里扫了一圈。
    红木书桌,桌面光洁如镜,搁著一方端砚,一支狼毫笔,笔尖还是新的,没沾过墨。
    桌上立著一盏铜檯灯,灯罩是绿色玻璃的。
    整个书房,每一个角落都乾乾净净,每一件器物都摆放得一丝不苟,像一个精心布置的展厅,而不是有人使用的地方。
    常昆隨口问了一句:“小姐平常爱看书吗?”
    老头站在门口,两只手抄在袖子里,摇了摇头:“不爱看。老爷倒是常来书房,有时候一待就是一下午。小姐就爱游泳、跳舞这些,閒不住的人,书房她很少来。”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最近几个月,小姐像是心情不好,跳舞也不爱跳了,话也少了,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
    沿著书房走了一圈,常昆目光忽然落在脚边的地板上。
    书桌旁边,书架前面,地板有一处不太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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