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的防空洞里,空气潮湿,瀰漫著一股发霉的味道。
几盏煤油灯摇曳著昏黄的光,把三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像鬼影似的在墙上乱晃。
“靚仔,货都在这了,你验验。”
说话的是个穿花衬衫的南方人,操著一口夹杂著粤语的塑料普通话。他也不废话,直接把那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往破桌子上一扔。
“哗啦”一声。
拉链拉开,露出一堆黑乎乎的方块。
陆野隨手拿起一块,借著灯光看了看。
塑料錶带,液晶屏幕,这就后世地摊上五块钱一个的电子表。但在1979年,这玩意儿可是实打实的高科技,那是身份的象徵。
手指一按侧面的按钮。
“滴——”
屏幕亮起一抹惨绿色的背光,上面的数字清晰跳动。
“正宗港货,带夜光,还能报时。”
南方人嘬著牙花子,一脸的傲气,“在羊城那边,这可是抢手货。要不是看在王兄弟的面子上,我都不带往这山沟沟里跑的。”
王麻子在一旁点头哈腰,一脸討好地看向陆野:“陆爷,您看这成色?这可是紧俏货,拿出去就能换钱。”
陆野没说话,只是把表扔回包里,眼神平静。
“多少钱?”
“痛快!”南方人竖起两根手指,“看你是大客户,一口价,这个数。”
“二十?”
“开玩笑啦靚仔!是二百!一块表二十五,这里是一百块,一共两千五百块!”
王麻子倒吸一口凉气,这可是笔巨款。在这个万元户都稀罕的年代,两千五那是能盖三间大瓦房的钱。
他有些担忧地看向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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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陆野前几天卖野猪赚了点钱,但满打满算也就两三百,这缺口可太大了。
“陆爷,这……”
陆野却笑了,笑得云淡风轻。
“两千五?不贵。”
他把手伸进军大衣的怀里(其实是探入空间),摸索了一阵。
南方人盯著陆野的手,眼神里带著几分怀疑。这穷乡僻壤的,能隨手掏出两千五现大洋的主儿,他还真没见过。
“靚仔,概不赊帐哦。”
“谁说我要赊帐?”
陆野手抽了出来,並没有拿钱,而是掏出了一个用红布包著的长条状物体。
他把红布一层层揭开。
一股浓郁的土腥味混合著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药香,瞬间盖过了防空洞里的霉味。
南方人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在看到红布里东西的那一瞬间,瞳孔骤然收缩,整个人像弹簧一样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我顶你个肺!”
他一把扑到桌子上,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颤抖著手想要摸,又不敢碰。
“这……这是野山参?!”
只见红布中央,静静躺著一株芦头极长、参须完整的老山参。那参体虽然不大,但纹路细密,参须上甚至还掛著几颗晶莹的泥土珠子,透著一股子灵气。
这可是陆野在空间里用灵泉水滋养了好几天的宝贝,品相绝对是顶级的。
“你看这芦头,这铁线纹,少说也有五十年份!”
陆野慢悠悠地把红布盖上一半,挡住了南方人贪婪的视线。
“老板是识货人。这玩意儿,在你们南方,应该比这就几块破电子表值钱吧?”
南方人咽了口唾沫,喉结剧烈滚动。
值钱?太值钱了!
在广东那边,这种品相的野山参那是救命的药,也是送礼的硬通货,那些大老板为了这东西能抢破头。这哪里是人参,这分明就是一条命!
“换!我换!”
南方人当场拍板,甚至生怕陆野反悔,直接把那个装满电子表的帆布包推到了陆野怀里。
“这一包表归你,我再补你五百块……不,八百块现金!”
陆野嘴角一勾,也没討价还价,直接把人参递了过去。
“成交。”
……
出了防空洞,陆野没回村,而是让王麻子先回去散播消息,自己转身就上了去往省城的长途车。
一百块电子表,在镇上散货太慢,容易招眼。
要想把利益最大化,还得去大地方。
省城的黑市,藏在一片废弃的工厂区里,鱼龙混杂,水深得很。
但对於现在的陆野来说,这就是自家的后花园。
他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把军大衣反穿,领子竖起来遮住半张脸,又把那一包电子表从空间里取出来,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没过半小时,他就被几个看场子的“大哥”请进了一间隱蔽的办公室。
坐在老板椅上的是个刀疤脸,道上人称“三爷”,手里转著两个铁核桃,眼神阴鷙。
“兄弟面生啊,哪条道上的?”
陆野把帆布包往桌子上一倒。
“哗啦啦——”
一百块崭新的电子表堆成了一座小山,那惨绿色的背光在昏暗的房间里闪烁,像是一堆诱人的宝石。
三爷手里的核桃不转了。
他身后的几个保鏢也看直了眼。
这年头,电子表那是稀缺货,平时搞个三五块都得求爷爷告奶奶,这小子竟然一弄就是一百块?
“別管我是哪条道上的。”陆野声音压得低沉沙哑,“货在这儿,三爷吃得下吗?”
三爷眯起眼睛,拿起一块表看了看,又看了看陆野那副有恃无恐的架势。
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眼力见还是有的。这种敢单枪匹马带著巨货闯黑市的,要么是傻子,要么就是有过江龙的底气。
看陆野这气定神閒的样儿,显然不是傻子。
“好货。”
三爷把表放下,“兄弟开个价。”
“一块表四十五,这一堆,我要四千五。”
陆野报了个比市场价略低,但绝对有赚头的价格。
三爷眉头一皱:“四千五?兄弟,这也太多了,我这一时半会凑不出这么多『大团结』。”
这年头最大面额就是十块钱,四千五那得是厚厚的一大摞,一般人谁没事在身上揣这么多现金?
“没钱?”
陆野作势要把表收起来,“那就算了,我找別家。”
“慢著!”
三爷一挥手,拦住了陆野。
“钱是不凑手,但我有这个。”
他转身打开身后的保险柜,从里面摸出两个用油纸包裹的小黄条,重重地拍在桌子上。
“大黄鱼。”
三爷解开油纸,露出里面金灿灿的光泽。
“这可是以前留下来的老物件,一根三两一二五。现在金价虽然不高,但这是硬通货。两根大黄鱼,换你这一批货,你只赚不赔。”
陆野看著那两根金条,心臟猛地跳了两下。
黄金!
作为重生者,他太清楚这东西未来的价值了。
现在的金价被压得极低,一克也就十几二十块钱,但这东西是保值的祖宗。等到过几年开放了,这玩意儿能翻著跟头往上涨!
而且,这“大黄鱼”本身就是古董,收藏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行,三爷痛快。”
陆野也不墨跡,伸手抓起那两根沉甸甸的金条,入手冰凉,心里却火热。
“货归你了。”
……
回程的路上,陆野坐在晃晃悠悠的长途车里,摸著怀里的金条,心里那个美啊。
这趟买卖,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一株野山参,换了一百块表加八百现金,转手一百块表又换了两根大黄鱼。
这一来一回,资產翻了好几番。
等他回到村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了。
刚走到自家那个破牛棚前,就看见邮递员老李推著绿色的二八大槓,正扯著嗓子喊:
“陆野!陆野在不在?有你的信!”
“信?”
陆野愣了一下。
他这孤家寡人的,除了那家子极品亲戚,谁会给他写信?
他快步走过去,接过信封一看。
信封上那娟秀的字跡,让他瞬间眯起了眼睛。
这字跡他太熟悉了。
前世,就是这笔字,写了一封绝情的退婚书,把他最后一丝尊严踩在了脚底下。
是那个嫌贫爱富、在他家道中落时果断退婚的前未婚妻——周小草。
陆野冷笑一声,隨手撕开了信封。
信纸展开,一股廉价的香水味扑鼻而来。
“亲爱的野哥:
听说你分家了,日子过得挺苦吧?其实当初退婚我也是被父母逼的,我心里一直都有你。现在想想,还是觉得你最好。如果你愿意,咱们复合吧,我不嫌弃你穷……”
看著这满纸的虚情假意,陆野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
不嫌弃我穷?
那是听说老子卖野猪赚了钱,又闻著味儿来了吧?
“周小草啊周小草,你还真当我是以前那个傻子呢?”
陆野手指一搓,那封信在他指尖化作一团废纸,隨手扔进了旁边的雪堆里。
“想复合?”
他抬头看著远处昏暗的天空,嘴角勾起一抹嘲弄的弧度。
“下辈子排队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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